央廣網北京11月8日消息(記者孫瑩)據中國之聲《央廣新聞》報道,生活中,律師經常抱怨,法庭上長篇大論的代理和辯護意見,法官的一句“不予採納”,就被“四兩撥千斤”了。四中全會提出,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,確保偵查、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的檢驗。這將給律師帶來什麼挑戰?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在接受中央台記者專訪時作出了回應。
  趙大程認為,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,將使控辯式審判方式得以強化。
  趙大程:案件的事實在審判環節要充分的印證,有關證據要在法庭充分地展示,法律的適用要在法庭上充分地論證,這個印證、適用、展示,都和律師的訴訟代理工作緊密相關。在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包括行政訴訟的環節當中,律師辯護代理職責其本意就在於此。實行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,必然和律師制度,和律師辯護制度改革緊密相連。
  趙大程說,我國《律師法》賦予律師在訴訟中發揮特有功能。
  趙大程:他要做到三個維護,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,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,更重要的是,他要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。
  趙大程認為,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,對律師素質和律師工作效率,質量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,核心問題是律師要堅持正確的辯護立場。
  趙大程:核心問題是要解決律師堅持正確的辯護立場。有的人問到我,說你這樣講,核心意思是什麼?我說核心的意思就是要堅持法律原則,法律什麼原則?就是要“以事實為依據,以法律為準繩”,我們要通過我們的辯護、代理,能夠更好地貫徹法治的這一原則,也能更好地體現法律維護公平正義的,它的社會價值。  (原標題:趙大程:律師要堅持正確的辯護立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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